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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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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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2〕240号)和《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大医发〔2017〕32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奖励标准及获奖范围
2022年国家及学校分配给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12人。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原则上应为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延期毕业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奖: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分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者。
3.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
4.考试违纪、作弊者。
5.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6.休学等原因不在校者。
7.有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医务部年度内登记备案的)
8.临床试验重大操作失误。(导师年度内登记备案的)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学习成绩优异,学风端正,学习刻苦,扎实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英语六级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以第一作者及以大连医科大学或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署名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论文被SCI等检索收录或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者优先考虑(含已接收);
6.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学校研究生创新项目,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意识和能力;
7. 学术型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及具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8.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
三、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奖学金量化评价表》。业绩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93016:00
四、评审程序
1.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交材料(注意:字体字号,申请理由要求打印,签名手写;推荐理由要求导师手写,字数控制在50至100字,不可出现“同意推荐”等简单字样,导师亲笔签名,评审情况栏目要求空),不符合填写规范的材料不予接收。
2. 请申请人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12:00向附属第一医院国家奖学金审核小组上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水仙街46号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邮件标题标注姓名+国家奖学金材料)发送邮箱至dyyyyjs@163.com,逾期者不予受理。
3.上报材料清单(按顺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步评审情况统计表》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步评审情况统计表》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6)《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奖学金量化评价表》
(7)佐证材料(如:六级证书复印件、文章接收函及相关检索证明、文章全文等)
(8)学术诚信承诺书。
   要求按照顺序上报上述所有附件及佐证材料的打印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邮箱至dyyyyjs@163.com)。
  4. 请申请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英语六级证明,参与科研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佐证材料必须齐全,无佐证材料不予计分)
五、本规定由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奖学金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皓月、孟佳怡
联系电话:18098875224 18840616607        

附件: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相关附件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