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项目负责人/研究者/申办方:
您好!临床研究在本中心的试验全部结束后,需向伦理委员会申请结题审查。凡主要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发起结题审查申请时,需根据以下要求进行:
一、 材料递交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 填写试验对应的电子版空白批件。
2、电子版汇款凭证。
(二)纸质版材料
1、《伦理审查申请表》,主要研究者签字。
2、凡项目进入结题流程,应分别递交《关中心通知函》、《分中心小结报告》(详见附件2)和《试验完成报告》。
3、关中心函/分中心小结/试验完成报告需单独递交,不得与其他报告合并在一张申请表上。若三个文件同时递交,可合并在一张申请表上。
4、若有申办方递交的报告可作为附件一同递交,关中心通知函、分中心小结报告和试验完成报告需申办方盖公章。
二、送审时限
主要研究者应在关中心前将申办方出具的关中心通知函、分中心小结尽快送审,在申办方出具总结报告后尽快送审。
三、审查形式
1、结题审查一般为快速审查,关中心通知函及试验完成报告为备案,分中心小结为快速审查。
2、分中心小结审查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同意结题后方可正式关闭中心,且无需再递交定期跟踪审查报告,待整个研究结束,申办方出具试验完成报告需备案至伦理委员会。
四、传达决定
1、传达形式:所有决定均以“伦理审查意见”的形式传达。
2、传达时限:自伦理秘书签收日期起5个工作日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审查意见函。
五、联系方式:
伦理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部4楼行政办公区4002 伦理办公室
联系人: 徐蕾
联系电话:
内线电话:0411-83635963转3027;
外线电话:0411-83010706;
手机:18098870723
传 真:0411-83010706
电子邮箱:dyyyirb@163.com
附件1
送审文件清单—结题审查
1、 伦理审查申请表(主要研究者签字);
2、 关中心通知函(主要研究者签字,申办方盖章);
3、 分中心小结报告(详见附件2,主要研究者签字,申办方盖章);
4、 试验完成报告(申办方盖章);
5、 其他(试验报告/发表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