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项目负责人/研究者/申办方:
您好!为了规范伦理委员会对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的审查管理,提高主要研究者对发生的严重不良事
件及时、规范上报的认识,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凡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发起严重不良事件审查申请,需根据以下要求进行:
一、审查时限说明
1、主要研究者应在得知该例SAE后24小时内报告伦理委员会。
2、若主要研究者超过24小时报告,则应同时递交方案/GCP违背报告。违背申请详见《受试者不依从/违背方案审查申请流程说明》。此情况应将此例违背方案和此例SAE报告在同一张申请表上,一同送审。
二、材料递交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 填写试验对应的电子版空白批件,注意不要更改批件格式。
2、 SAE报告:请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SAE报告模板,确保所有选项都已勾选,并对SAE的预期性做出判断。
3、 请将上述两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并以“专业+严重不良事件审查+项目名称”命名,压缩包内各文件以中文命名。
(二)纸质版材料
1、 《伦理审查申请表》,主要研究者签字。
2、1份SAE报告原件(请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SAE报告模板,确保所有选项都已勾选)供伦理办公室备案,17份复印件供专家会上审阅用。
(三)材料递交时间
1、本院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应在研究者获知后24小时内报告伦理委员会。
2、伦理委员会告知会审的项目请于每月1-15号递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二、审查形式
1、快速审查的标准:预期严重不良事件、与研究干预无关。
2、会议审查的标准:非预期严重不良事件、与研究干预相关。。
3、紧急会议审查的标准: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的问题,危及受试者安全。
4、转为会议审查:快审主审意见有:“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研究”,“不同意”,“提交会议审
查”,或两名主审委员的审查意见不一致,则转为会议审查的方式。
三、伦理审查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周二例会。
四、传达决定
1、传达形式:所有决定均以“伦理审查意见”的形式传达。
2、传达时限:快审项目于审查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会审项目于伦理会议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领取审查意见。
五、联系方式:
伦理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部4楼行政办公区4002 伦理办公室
联系人: 徐蕾
联系电话:内线电话:0411-83635963转3027;
外线电话:0411-83010706;
手机:18098870723
传 真:0411-83010706
电子邮箱:dyyyir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