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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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日期: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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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2〕240号)和《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大医发〔2017〕32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2020年国家及学校分配给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12人。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获奖范围
       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含定向、延期毕业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奖: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考试作弊者;
      (4)有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者;
      (5)参评年度内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者。
      三、评审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院系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发表复印件、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各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请按照各基地通知要求上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年度为2020年10月-2021年9月。
    2.已经用于评定往年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能继续用于本年度的申请,请各学院严格审阅,一经发现取消评定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关于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院系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审,院系要严格审核参评年度有考试成绩的研究生的资格。
    4.申请人提交的所有业绩要求必须为在2021年9月30日16:00前取得(例如:论文收录时间)。
    五、上报要求
    1.我院在评审过程中要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关评审流程,确保评审质量。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申报资格,并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院系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3.认真阅读《大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1)并按时上报国家奖学金材料,上报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步评审情况统计表》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步评审情况统计表》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6)《大连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国家奖学金量化评价表》
(7)佐证材料(如:六级证书复印件、文章接收函及相关检索证明、文章全文等)
(8)学术诚信承诺书。
   4.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不符合填写规范的材料不予接收。
     六、时间安排
      材料报送:申请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15:00,逾期视为放弃申请机会,相关材料不予受理。
      材料审核及评审: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0月12日
      名单公示: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9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驰、贾悦
      咨询电话:0411-83635963-3517
      举报受理电话:0411-83635963-3516
      举报受理邮箱:dyfyyjs@163.com
      附件: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国奖评定相关附件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务部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