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廉政之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检信访举报须知

  •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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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
      1.对医院基层党组织、副处级以下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医院纪委所作的涉及本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或复审申请。
      3.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以及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不予受理。
      三、检举控告人、申诉人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并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制造假证等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根据被举报人的单位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渠道。
      五、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实名检举控告应当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六、举报方式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医院不设电子邮箱接收信访举报。来信请寄: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联合路150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检工作部,邮编1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