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架构
(一)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医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卫勤部、政工部各专业基地主任及教学秘书组成,全面负责医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部署、方案审定、监督管控,审议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复试争议处置,确保复试工作全程规范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医院卫勤部科研训练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材料审核、考务安排、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
(二)科室复试专家小组
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6人,成员均为政治素质过硬、医德高尚、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在岗研究生导师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师,严禁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每组配备1-2名纪检监督员,全程监督复试评分、流程执行情况,确保考核公平透明。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各复试小组开展资格复审,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无故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按顺序命名打包),面试当天交纸质版归档:
1.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往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个人自述(包含个人简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或档案所在单位街道盖章)、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认证。
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报考条件。如无法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须打印教育部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且验证码在有效期内,以便审核。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小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若不如实提供说明,则因此导致的违约或诚信档案问题而不能正常录取、入学、培养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时间
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
时间地点安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 105113 | 骨科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6.3.25 13: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2号楼4楼会议室 |
| 105125 | 核医学 | 00 | 核医学 | 2026.03.25 14: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核医学科3楼会议室 |
| 105111 | 外科学 | 01 | 普外 | 2026.03.25 14: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6号楼7楼会议室 |
| 105118 | 麻醉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6.3.25 14: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七号楼2楼麻醉科会议室 |
| 105119 | 临床病理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6.3.25 15: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和平院区A座22楼病理科会议室 |
| 105124 | 超声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6.3.25 16: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门诊3楼超声诊断科会议室 |
| 105101 | 内科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6.3.26 9: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7号楼4楼示教室 |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6.03.26 9: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6号楼1楼影像诊断中心会议室 |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26.03.26 10: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3号楼三楼放疗科会议室 |
| 105111 | 外科学 | 04 | 神外 | 2026.03.26 14: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7号楼12楼会议室 |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00 | 皮肤 | 2026.03.27 14:0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门诊5楼皮肤科会议室 |
| 105111 | 外科学 | 03 | 胸心外 | 2026.3.27 8:40 | 北部战区总医院沈河院区7号楼9楼北区会议室 |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成绩×0.5,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构成(总分100分)
复试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面试(部分专业包括实践能力考核)组成,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考察
第一阶段考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向院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结合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结果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不及格(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阶段考察
复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参考以下方案执行。
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40分(口语和听力20分、专业外语能力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20分。面试考核内容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研究方向的面试。
(1)外语(40分)
①口语和听力(20分)
考查考生口语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②专业外语能力(20分)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使用专业外语进行文献阅读、翻译的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各专业可增加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内容,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要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五)复试纪律要求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纪检监督员全程在场,评分记录当场封存,严禁篡改成绩、徇私舞弊。2.考生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复习资料进入考场,严禁替考、作弊、泄露复试试题,违规者立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3.医院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考生申诉与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
五、调剂工作细则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其他内容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北部战区总医院科研训练科
咨询电话:024-28856134
监督电话:024-28856137
北部战区总医院科研训练科
2026年3月24日
2026年3月24日
